市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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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方便市直参保职工了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情况,现对划入时间说明如下: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代发工资单位):在职人员每月10日前划入上月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每月20日前划入当月个人账户。
二、其他参保单位:
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时间取决于单位缴费的时间。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在缴费到账后10日内划入当月个人账户;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个人账户按照单位补缴月数划入,并且划入时间为缴费到账后10日内划入几个月的个人账户。
另外,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完全脱钩的退休人员不受单位缴费时间限制,于每月20日前划入当月个人账户。对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等单位的退休人员,于每年一月份一次性划入当年个人账户。(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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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4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