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志远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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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芦政人〔2019〕8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田志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19〕53号文件精神,决定:
田志远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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