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关于株洲市隽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火车零配件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加工火车零配件10万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路16号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隽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德润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400m2。车间主要的设备为螺杆风机、气缽、干燥机、喷漆房一间、烘干房一间、打磨房一间、打车、气手磨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建设项目实现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枫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湘江。对湘江的影响甚微。 2、大气环境: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满足各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没有超标点,因此,本项目的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在废气出现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正常时大大增加,对敏感点的影响增大,可以通过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可能使项目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小。 经计算,该项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具体见附图3。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车间无组织排放源车间包络线内无机关、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存在,故项目可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对环境空气要求较高的项目。 3、噪声: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强为设备运行噪声以及人员活动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级值约70~85dB(A)。经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管理措施等后,可降噪 20-3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报废零部件、办公生活垃圾、收集的金属粉尘、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标准。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01月实施)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0731-28682783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