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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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拓展管理服务内容,我市日前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依据《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的14项内容,对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量化考核,根据量化成绩评选出A级、AA级和AAA级等共三个等级。
等级评定采取自评申请和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自评达标后自主申报,由上级社保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后形成评定意见,按比例和权限逐级审批。A级单位按照10%的比例由县级社保机构审批,AA级单位按照3%的比例由市级社保机构审批,AAA级单位按照1%的比例由省级社保机构审批。
等级评定由各级社保机构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对于评定等级单位将发文通报、颁发标牌、证书和奖励,并实行分类监督、动态管理。(劳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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