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芦淞分局关于株洲市南方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南方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南方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株董路848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销售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站一座及其配套设备,设加油机3个,储油罐3个,其中汽油储罐2个(92#一个、95#一个)、柴油储罐1个,各储罐有效储存量均为30m3,折合汽油计为75m3。年销量约为5000吨。项目总投资10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加油区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董家塅处理站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废水经相应措施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株洲市董家塅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枫溪河最后流入湘江。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油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油气、加油***为机动车加油时的油气及汽车尾气。 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及烃类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操作,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推荐的标准,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油气控制浓度限值25mg/m3的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会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THC。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小,废气产生量小,在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进出车辆、加油机、潜油泵的噪声。 本项目厂内噪声主要包括: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噪声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本区域现有噪声环境功能级别,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固体废弃物两类,其中危险固体废弃物为油渣、油泥、一般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污的劳保用品。 本项目危险固废主要是油罐污泥和隔油池产生的油渣、油泥,油罐污泥有清洗单位的人员直接带走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隔油沉淀池的油渣由危废储存罐收集后,放置在加油站的危废暂存室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是加油站工作人员、站外流动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对设备维护产生的含油污的劳保用品。加油站内设置有垃圾桶,垃圾经分类置于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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