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达3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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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莒县皮肤病防治站等7家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资格条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其他6家通过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莒州利民医院、莒县店子集镇卫生院金康分院、莒县峤山镇卫生院(莒县峤山镇河北村院区)、莒县浮来山卫生院(莒县浮来山镇天宁路35号院区)、莒县墩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莒县友爱医院等。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0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211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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