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处理暨政策性疑难问题研讨会
9月25日,我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处理暨政策性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讨论学习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处理的意见》,对15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形成了统一意见,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创造了良好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港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区县人社局调解仲裁工作分管局长和仲裁机构负责人、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三季度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强调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一裁终局率。要切实找出一裁终局率长期较低的原因,吸收好的经验做法,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力争终局裁决占仲裁裁决案件的比率在30%以上。二是要积极开展好争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活动。重点强调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问题,要力争2015年底前全市示范仲裁院实现全覆盖。三是要着力做好基层调解规范化工作。实现基层调解组织标识和名称、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管理的四统一。四是要扎实做好调解仲裁统计、信息化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有效;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趋势预测和领导决策中的参考作用;重点推进调解仲裁办案、统计报表、仲裁员信息管理三个系统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统计工作和信息化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