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芦淞区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芦法建办〔2015〕1号
关于举办2015年芦淞区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区直各机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推进法治芦淞建设,经区委法治芦淞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至10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法治芦淞建设领导小组
承办: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文体新局
协办:区诗词协会
成立芦淞区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在区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副局长黄珊珊同志兼任。
三、活动内容
以法治芦淞与您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诗书画作品创作评奖;组织普法宣传诗书画作品展览。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月底至8月初,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发动,动员诗书画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作品征集。8月初至8月31日,收集参赛作品。作品统一送至区文体新局办公室,联系人:楚天昊,电话:0731-28580599,QQ号:343060081。
3.作品评奖。9月上旬,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
4.作品展览。9月中旬至10月上旬,进行颁奖,组织优秀作品进行展览。
五、参赛对象
凡在芦淞区工作或生活的诗书画爱好者均可参赛。
六、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时限: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2.作品内容:作品必须以法制宣传为主题,谢绝其他主题作品。
3.作品类别:
诗,包括古体诗词、新诗(不含散文诗)。可报电子稿、打印稿和书写稿。
书,书体不限,含篆刻、硬笔书法,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无需装裱。
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平面设计、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不包括雕塑、陶艺和工艺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无需装裱。
4.大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影、出版、宣传等权利。
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始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七、奖项设置
诗词作品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名;优秀奖若干。
书法作品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名;优秀奖若干。
美术作品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名;优秀奖若干。
诗词作品如以书画形式表现,可重复参评。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踊跃参与。此次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是全面迎接六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以及区直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组织、积极报送,动员和鼓励辖区诗书画爱好者参加活动中来,创作一批具有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的高质量诗书画作品,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3.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特别注重对艺术骨干的发动,提供必要的引导,以便创作出更多、更好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制诗书画作品。
***:2015年芦淞区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报送表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法治芦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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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芦淞区法治芦淞与您同行法制
宣传诗书画作品大赛报送表
报送单位(盖章):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
作品尺寸 | 联系电话 | ||
创作者姓名 | 性 别 | ||
创作者所在单位或详细地址 | |||
作品内容或 创作简介 |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法治芦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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