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日照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营造毕业生自主就业、自由流动的宽松环境,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毕业生报到登记、档案管理、就业流动、就失业登记等方面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相关手续。
一是将毕业生实名报到登记业务下放到户籍所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为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服务。二是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保管,毕业之日起到初次就业前免收档案管理费。三是毕业生就业后,除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情况以外,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毕业生工作变动时,转正定级手续不再作为人事档案接转的必备材料。四是毕业生在市内调整工作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出市就业或市外回日照就业的,由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动和档案接转手续。(就业促进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7:40: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