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伤认定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业务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统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4月24日下午我市组织召开工伤认定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业务会议。各区县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受理窗口经办工作人员共20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对工伤认定受理流程和审核资料要求进行了统一,对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和应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逐一说明,尤其是对证人、证言做出严格要求,并对各区县在实际工伤认定调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二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卫计委第21号令)进行了学习,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和规范,实现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流程的统一。三是对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工作流程进行统一,明确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用人单位对职工提出的延长停工留薪申请有异议的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确认。四是对省厅《工伤保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部署,确保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医疗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