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非师范类普通中专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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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近日,我市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度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这次评选,范围为市内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校将对离校未就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重点推荐,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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