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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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制、维护基金安全,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近期,我市完成了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自查。
各农保经办机构均按规定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章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在制度规范下安全运行;正确引导城镇、农村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参保,全市参保率达到了98%;定期做好对重复参保人群的审核工作,对重复参保人群重复领取的待遇进行及时追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存在借支挪用、财政专户未分账管理等问题;各经办机构按政策及时对参保人进行待遇审核,对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进行及时提醒;基金支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各经办机构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身份确认,避免冒领支取行为的发生;各区县经办机构每年都会在市里的统一安排下编制基金预算,预算完整科学和规并被严格执行,预算变更按程序批准。(农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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