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根据《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对9月下旬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完成鉴定结论核定。日前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将鉴定结论发送市直及各区县受理机构,按规定程序送达申请人及单位,10月下旬将全部完成。
本次鉴定共有254人提出申请,经过专家2人1组背对背鉴定,单独作出初步鉴定意见,核定组专家根据初步鉴定意见做出了鉴定结论。其中1-4级13人,5-6级20人,7-10级202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8人;完全护理依赖的3人,大部分护理依赖的2人,部分护理依赖的3人,不构成护理依赖的1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人;可延长停工留薪期的3人,不延长停工留薪期的7人;存在申请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5人,不存在因果关系的1人;可配置辅助器具的3人,不可配置辅助器具的1人;中止鉴定1人。(医疗保险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7:33: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