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顺利完成城镇基本医疗定点门诊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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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2015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活动。
服务协议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就诊管理、费用结算管理、违约处理等方面对签订服务协议双方进行约束,规范化医疗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有效使用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保障城镇基本医疗服务有序进行。
协议签订共涉及开发区奎山卫生院、北京路医院、大岭正骨医院、大岭中医医院等4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郑州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桂林路卫生服务站等2个定点社区门诊和马医生诊所等1个新定点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同时,该区54家一体化卫生室的城镇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由奎山卫生院负责。截至目前,7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签订,4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待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测算完成后再进行签订。(开发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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