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让调解成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主旋律
3月25日上午,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和多轮调解,东港区仲裁院成功调解4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位劳动者共拿到12余万元的补偿款项。
据悉,梁某等4位劳动者均为日照某公司的职工,他们于1996年起陆续进入该公司工作,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通知他们2014年底离开公司。4位劳动者不服,先后向东港区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出差费、业务费等。东港区仲裁院对劳动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又先后三次开庭,最终这4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目前这4名劳动者已拿到了赔偿金。
东港区仲裁院坚持以柔性调解为主的原则,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强化调解止争功能,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率,节省单位和职工的时间和精力。截至目前,仲裁院共审结案件80件,其中调解结案65件,裁决结案15件,调解结案率达81%,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东港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