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09年职称工作会议
2009年9月4日上午,我院在第一教学楼12楼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职称工作会议。会议由郭德欣副院长主持,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了2008年度我院职称工作完成情况;传达了今年上级相关政策及文件,并对我院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今年我省职称工作的要求和评审条件变化,结合学院目前重大工作和今后发展大局,我院的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办法也做了适度调整。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和博士授权单位建设为依据,公开公正、注重业绩、注重水平、竞争择优,通过职称评审工作充分调动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政策有所调整,会上对今年的政策变化和一些问题做了解释和说明:
(一)职称评定方面政策变化较大的有三个方面:
1、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较大修订。把教学业绩作为重点,加入教学研究方面导向,同时对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科研业绩做了适度整合。强化教育教学,注重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客观量化考察。将教学作为首要业绩条件,并就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评(年度考核)、教学技能竞赛、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等方面,对教学业绩进行合理量化。另外对论文总体要求注重质量、提高层次,不单纯追求数量上的增加。为鼓励教师搞好教学,要求必须有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的主要调整:一是教学工作量有所增加(专业课、公共基础课分别有原来的160/180学时调整为180/200学时);二是把原来工作业绩条件有原来的五条调整为三块八条即教学、论文和著作、奖励和项目;三是对音乐、美术和体育学科增加了补充条件。
2、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从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省内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考核合格出站人员可以不受资历、任职年限、任职资格等限制,根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人事厅组织专家考核认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达到控制限额的,可单列岗位进行申报和聘任。绿色通道不受常规评审时间限制,按照便捷、畅通、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原则,适时灵活组织评审。其中针对我院实际情况有2类:一是我省博士后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可以申请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二是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副高级职务3年以上,可申请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
3 、硕士研究生晋升讲师:根据新下发的职称文件规定,从今年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需按正常评审条件参加评审,不再享受单列初聘的政策。
(二)几个重新明确和调整的问题:
1、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原要求是2004年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2、有关申报学历问题
(1)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任职年限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4、申报问题
(1)破格申报问题。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2)关于临床教师申报职称问题。今年省里明确了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
(3)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从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和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4)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执业药师、中药师相当于主管药师)。
5、论文外审问题。除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晋升教授实行论文外审外,从2009年起,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实行外审(每人指定2篇外审论文,每篇论文须3名专家隐名外审)。
6、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7、实行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制度。申报人上报材料时须提交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页。
最后,郭德欣副院长对今年的职称工作做如下要求:1、全院上下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2、工作上一定要认真细致;3、在评审程序和操作上一定要规范;4、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提供优质的服务。
(组织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