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两集体一个人获省级表彰
海南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三亚两集体一个人获省级表彰
记者3月30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在第四届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暨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表彰中,吉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艺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志愿服务部获得“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称号。
“感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肯定,也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年志愿者的支持与认可。”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志愿服务部负责人陈衍在代表单位领奖时表示,“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这个荣誉不仅属于团市委,也属于三亚所有的青年志愿者。这是广大青年不辞辛劳,日夜奋战的结果;是广大青年坚守岗位、默默守护的结果;是每一个青年志愿者倾尽全力、无私奉献的结果。希望当代青年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内核,弘扬青年志愿服务精神,推动三亚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在第四届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暨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表彰中,我省共评出2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9名“记一等功公务员”,14个“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此次表彰先进旨在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培养锻造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记者黄世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