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统筹推进全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绵府发〔2018〕4号)精神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部署,绵阳市结合普查实际,于6月8日发出《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绵统计办发〔2018〕46号),围绕四方面统筹安排绵阳市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综合宣传方面。要求全市结合自身实际,以成立好普查机构,落实好普查经费,制定好工作规划,搭建好宣传平台,组建好普查队伍,制发好普查物资,召开好普查会议,开展好普查督查,采集好普查信息的九个“好”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宣传前期准备工作,打好综合宣传先头战。
普查业务方面。要求全市落实好专业人员,学习好普查方案,制定好普查细则,完成好综合试点,筹备好普查培训,调研好重点问题,组织好单位清查,谋划好资料开发,密切好部门专业联系。以九个“好”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夯实明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基础。
数据处理方面。要求全市制定好数据处理方案,调配维护好PAD设备,落实好数据处理设备,搭建好数据处理平台,培训指导好数据处理业务。以五个“好”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执法检查方面。要求全市制定好普查执法工作方案,配合好普查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好普查执法培训,组织好普查执法检查,处理好普查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好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用六个“好”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有力推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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