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坚持三个导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成效显著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机制保障。市政府出台了《绵阳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整合范围,落实了责任主体,规定了资金投向,推进各层面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全市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二、坚持“统筹”导向,整合市级资金。将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采取因素法等方式统一“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由贫困县根据自身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县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确定资金使用范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扶持。指导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截至11月30日,全市贫困县累计整合资金3.16亿元,占可整合资金的82.7%,整合比例较上年增加39.4个百分点。整合的项目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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