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7部门(单位)共商法治周周行
8月22日,绵阳市召开“法治周周行”活动协调会,11个市级普法“口长”单位、8个“法律七进”牵头单位、15个“1+10”主题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和4个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长共商活动开展。
会议就“法治周周行”活动的组织方式、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宣传形式、责任主体、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提出30条修改意见建议,为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会议认为:“法治周周行”活动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的生动实践。要长期坚持,贯穿“七五”普法全过程。
“法治周周行”活动是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拟定开展的一项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市级57个司法、行政执法和与法治建设相关的部门(单位),以广场法治主题活动、法治节目巡演、送法走基层、法治微电影展播等方式,每周安排一个或多个部门(单位)循环开展相关法律服务活动,将“碎片式”法治宣传整合为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工作。。旨在:通过活动培养树立公众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序,为建设幸福美丽绵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绵阳市司法局 法宣科)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