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
为进一步科学客观综合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对潜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影响进行预测进行风险研判,市食安办统筹协调,于9月全面开展我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
一是科学统筹,强化组织安排。印发《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实施方案》,按照统一工作计划、统一部门分工、统一经费分配、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抽样方法、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的原则,分时段、分环节开展抽验和评价,总计食品224批次,保健食品28批次。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抽验范围。覆盖11个食品种类,合理分配采样品种及检测项目,对食品批发市场、镇、乡的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含幼儿园)、粮油经营店、水产品养殖地等场所,重点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中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环节开展抽样。
三是规范程序,加强后期处置。规范样品检验及评价程序,购买样本时遵循随机原则,以保证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交市级相关监管部门,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处理情况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情况严重的,由市食安办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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