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抓好污染防控强化绿色发展保障
一是源头防控。健全环境准入机制,将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经营投资的行业、领域、业务,对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的企业禁止入驻,实现入驻企业、项目环保达标率100%。
二是常态执法。通过“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等方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共管机制,落实企业排污费征收制度,深入开展“蓝天、绿水、净土”行动,实施废气排放、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废弃物收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程,通过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随机抽查污染源模式进行“环境风险大排查”、“环保大检查”等专项执法监察,今年以来清理建设项目488个,规范整顿231个,关闭12个。
三是结果运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方面制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对符合要求的绿色企业给予优先办理行政许可、优先调剂排污指标、优先办理贷款融资等优惠措施,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罚款、吊销许可、停产整顿,通过电视、网站、微博专栏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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