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着力三早将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为加强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依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绵阳市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一是及早学习。《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以后,市委编办及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地每年抽查单位不得少于5个,并于9月前报送贯彻落实《抽查办法》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市事登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办法》进行了研究学习,确定了抽查时间,明确了抽查要求,细化了抽查措施。
二是及早宣传。市事登局利用文件、电话、网络等形式对《办法》进行了宣传。要求举办单位高度重视,告知事业单位在抽查时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市事登局将全程记录抽查情况,实行责任追溯制,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及早部署。市事登局根据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就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下一步将抽查结果纳入对举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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