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制定全市普查中心系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3月9日,绵阳市以正式文件出台《绵阳市2015年普查中心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绵统计办发〔2015〕13号)。
《考核评比办法》主要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调查单位入库申报管理、数据开发应用以及其他工作等五大部分对各县市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园区及科学城办事处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进行考核。
此举是根据2015年全省普查中心工作部署和绵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市普查中心系统各项工作的通知》(绵统计办发〔2015〕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普查中心工作职责,全面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规范做好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对各县市区、园区统计局及科学城办事处统计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强化考核的规范性文件。考核评比办法的出台,将扎实有序推进2015年绵阳市普查中心系统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做好普查中心工作的责任心,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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