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
12月19日上午,市人社局组织举行了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全市近***万参保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二次报销。
(签约仪式现场)
参加签约仪式的有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岚、市医保局局长曹敏、人寿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左小春、人保财险绵阳分公司陈忠副总经理,县市区、园区人社局及医保经办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寿绵阳各有关支公司负责人。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及四川在线等媒体也对本次签约仪式作了现场报道。
(签约现场)
市政府《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绵府发〔2013〕12号)发布以来,市人社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国人寿和人寿财险两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绵阳市职工补充医保工作,并出台《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绵人社发〔2014〕25号),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根据市人社局与两家承办保险公司签订的承办协议:全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将可以从个人账户中缴纳补充医保费用,2015年为120元;享受普通住院、大额费用和门诊特殊重症疾病三项合计不超过40万元的二次报销;通过基本医保系统,对二次报销费用在出院实现“即时结算”等。
(签约现场)
今后,市人社局将继续致力于完善全市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降低患者家庭医疗支出。明年,为增加职工补充医保门诊特殊重症病种管理的透明性,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的具体报销范围将采取公开化和专业化管理,市人社局将组织筹办绵阳市医疗保险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医疗保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议和论证,公布更多切合绵阳实际的医保政策,让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政策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服务。
(医疗生育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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