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迅速落实到位
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绵府发[2013]30号)文件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审批项目下放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为迅速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市司法局在及时协调省厅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的同时,积极联系各县区司法局,传达市政府(绵府发【2013】30号)文件精神,落实下放审批项目,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审批项目按时下放落实到位。
一是要抓紧落实,做好衔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及时限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严格依法作出;二是要理清事项,明确主体。对市局下放事项,各县市区局要以各自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对外许可文书必须加盖县市区局发给的许可工作专用印章;三是要及时做好方案设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等各项相关工作,确保下放审批事项顺利实施。本着依法、高效、便民原则,抓好制度设计和工作衔接,确保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市司法局 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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