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绵阳市今年启动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及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65件,服务民工32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60万余元,还有多起涉及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正在协调办理过程中。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岁末年初,是民工讨薪维权问题高发期,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11月13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同时,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三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的通知》(绵司发〔2013〕115号),结合绵阳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对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在总结往年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主动加强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市农劳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合力,构建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人社部门组织网络健全、信息畅通、协调力强、职工群众信任等优势,做好民工工资拖欠信息收集和掌握,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力度,主动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早防范,有效避免工资拖欠事件发生,积极参与重点案件的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四支队伍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各种涉及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办理,切实做到“12348”民工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开通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劳动纠纷法律援助申请100%受理,所有案件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紧急情况可先办理再补办手续;三是营造氛围,依法维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援助机构专业人员、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重点单位、工地、民工集聚地的车站、广场、镇乡,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增强用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引导广大民工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开展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宣传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各类咨询1.1万余人次;四是创新工作,特色鲜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结合当地民工讨薪维权特点,创新开展工作,特色和亮点工作突出。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办案机制,能有效借力办理涉及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追索工资、劳动报酬等涉及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在充分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援助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创新法律援助“四个三”服务民生机制,切实维护民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起与工会、工商、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之间快捷、通畅、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以方便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梓潼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7个外出务工民工法律援助点,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梓潼县在外务工民工进行维权。(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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