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归还期限落实清收步骤我市加大力度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
绵阳政务网讯:为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打造“诚信绵阳”,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近日,我市通过明确归还期限、落实清收步骤等举措,进一步加大了集中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工作力度。
据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清收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专项活动将持续至明年6月底,共分为六个阶段进行,重点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逾期自借和担保贷款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欠贷本金及利息。
为确保清收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市清贷办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贷款本金金额进行分类,并明确各类的归还日期。贷款本金为10万元及以下的,本月底前须还清;贷款本金为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本月底前须归还贷款本息的70%,明年1月底前须还清。贷款本金为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本月底前须归还贷款本息的60%,明年1月底前须还清。贷款本金为50万元以上的,明年1月底前须归还贷款本息的50%,明年2月底前还清。
同时,在清收方式上,我市严格落实清收步骤,分为集中清理、催收和处理。前期,在市清贷办的牵头组织和市银监局的大力督导下,全市银行业机构对我市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逐户逐笔进行了统计,并按照借款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了划分。在此基础上,我市将根据借款人贷款本金金额分期限开展集中催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公职人员,将依法进入集中处理,除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外,债权单位还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进行强制清收。 (李健全 绵阳日报记者 梁耀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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