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纪委牵头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察
为认真贯彻川司监【2013】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水平。近日,绵阳市司法局纪委牵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察。由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唐兴贵和分管副局长廖超伦牵头,抽调各县(市、区、科学城办事处)司法局分管领导,组成2个监察组,采取单位推荐与工作组临时抽查的方式,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两个以上乡镇司法所,详细查看档案资料、现场了解、电话抽查二至三名矫正人员,询问接受矫正活动情况,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共组进行了专项交叉监察。目前已随机抽查询问矫正人员100余人,被询问的社区矫正人员对司法所工作满意度达100%。为了把矫正工作做实做好,拟将召开现场会并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采取市局此次执法监察的方式对乡镇司法所逐个进行监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市司法局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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