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第一次财政对账工作圆满结束
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范风险,保证2013年财政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发现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绵阳市市级财政资金对帐管理办法》(绵财办[2009]55号),由国库支付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于2013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开展了对市级92个预算部门、243个二级预算单位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收到预算指标、预拨指标、下达用款计划、资金支付数、指标结余及额度结余的对帐工作。
截至2013年6月30日,下达市本级243个部门预算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指标282,702.53万元(含上年额度结余及预拨指标),财政审批单位用款计划159,885.83万,完成预算的56.55%;预算单位实际支付132,551.16万元,完成预算的46.88%,额度结余27,334.67万元;下达市本级243个部门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149,728.74万元(含上年额度结余及预拨指标),财政审批单位用款计划126,830.55万元,完成预算的84.7%;预算单位实际支付119,140.7万元,完成预算的79.57%,额度结余7,68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好于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通过近几年对帐办法的实施,各预算单位的对帐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帐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对帐的错误率逐步减少。但也有个别单位对对帐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通过对帐,进一步规范了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大平台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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