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9月,绵阳市率先在四川省建立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项工作机制运行2年以来,成效显著。近期,又增加4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共有12家市级行政职能部门参与该项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2016年9月以来,市委编办汇聚市法院、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智慧和力量,先后联合印发了《绵阳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绵阳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绵阳市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相互通报及联合惩戒规定(试行)》、《关于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分别明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搭建了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竖向到界、纵深到底的立体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新格局。
二是加强协调,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并提出会议议题,经与各成员单位协调同意确定后,一般提前7天左右发出会议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及议题,主动研究各自涉及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涉及的事项逐一作出书面说明。闭会期间,采取书面交流的方式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于有些不宜书面交流的,采取成员单位个别交谈、重要情况由有关领导随时沟通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每一项事项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三是共同监管,联合行动。成员单位进一步突出各职能优势,通过汇总来自各方的监管信息及对日常工作或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中排查出风险监控点,并实施专报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问题的轻重程度,及时组织相关监督主体加强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监督主体的,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问题的性质,安排相关监督主体负责跟进,集中开展监督检查,联合进行查处。对于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向市委编委领导汇报。同时,建立工作预案,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惩戒行动,确保事业单位的监管工作能够及时启动、快速运转、有条不紊地开展。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