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四举措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府《七项规定》,绵阳市司法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准,以转作风、改行风、树新风为重点,以抓好司法行政“八件实事”为落脚点,推出四举措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市司法局及时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绵纪发〔2013〕2号文件进行了原文学习,详细解读了“八项规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以及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同时,利用“绵阳司法”政务微博平台,宣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做好正面舆论导向工作,同时转评相关微博,截至目前,已发出50余条相关微博。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对照“八项规定”,市局在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会议等一系列规定,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八项规定落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老干部活动方案》,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系统牢固树立“抓服务就是抓发展、保稳定”的观念,积极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实行市局领导(AB岗)接访日和中层干部(AB岗)值班接访日制度。拟定和印制了《2013年领导接待日和干部值班接访活动安排表》、《局领导联系单位分配表》、《2013年局领导服务群众、基层的登记表》,确保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监察力度,保障八项规定落实。市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无牌照或其他单位借用车辆全部收回封存停用。局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监察所属各单位,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情况;规范简化公务接待,切实加强公车警车配备管理等情况;问题的查处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分别于当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综合专题上报市司法局。
通过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干部职工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加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动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市司法局办公室 张入文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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