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字”工作法加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绵阳市委编办在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探索总结“严”、“评”、“活”三字工作法,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积极提升事业单位自身活力。
一、“严”字为先,严肃纪律、严控总量、严格管理。一是严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强化政策宣传,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现象。二是制定《市本级(园区)新设事业机构和新增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事业编制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新设事业机构坚持至少“撤一建一”的原则,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三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各部门(单位)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
二、“评”字为主,以评促优、以评促增、以评促减。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制定《绵阳市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绵阳市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手册》,根据不同申请事项,针对单位实际需求,从职责履行、工作任务、业务流程、人岗匹配、专业结构等方面开展评估研判,找准问题关键,通过“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编”,实现“以评促优、以评促增、以评促减”,将宝贵的编制资源用到“刀刃”上,提高机构编制审批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活”字为要,灵活机制、盘活存量、激活效益。一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会议审批制、领导签批制、科室联审制等灵活高效的审批制度,根据事项轻重缓急,采取相应方式审批,及时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二是在编制总量内盘活存量,采取系统内、部门间、跨区域统筹调剂编制等方式,加大调控力度,将编制资源向重点工作、重要领域、公益服务、基层一线倾斜。三是探索建立员额制、备案制、专项编制等管理制度,赋予事业单位更多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单位自身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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