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四大机制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近年来,涪城区奋力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先后出台《关于大力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涪城区创新和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 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以科技驱动、人才引育、奖扶激励、头雁强化四大机制,构建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创新科技驱动机制,科技促农业发展有力凸显。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为思路,着眼培育各类农业科技平台,大力集聚农业科技人才,实现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培育农业科技平台。出台引进研发团队、平台建设、高企申报奖励等支持政策125项,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91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6家,建成各类农业孵化平台22个,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国省重点实验室21个,形成了有效搭建起了“科技+农企”协作发展的创新发展平台。二是坚持“智技双引”。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思路,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加大技术和人才引进力度,与陕西杨凌农高区、浙江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等政产学研用各类平台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联系指导协议、短期项目合同等合作协议20余份,引进或培育科技人才近1000名,有效汇聚农业科技人才,切实为科技促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三是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发力,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技术攻关,联合西南科技大学、中科院等开展农产品研发182项,开展联合科研技术攻关研讨会千余次,成功打造“涪城蚕茧”“涪城芦笋”“颗颗缘”绿色葡萄、“百膳缘”绿色蔬菜、“蜀麻”无公害花椒等知名品牌。
完善人才引育机制,乡村人力资源力量有效壮大。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资金政策为引力,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努力吸纳各方优秀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切实打造一支扎根农村基层的骨干力量。一是大力回引在外优秀人才。建立由98名优秀拔尖人才组成的“涪城情高层次人才库”,搭建畅通的联络平台,充分利用“五一”“国庆”和春节等节假日做好联系对接,吸纳户籍或成长地在涪城、在外地工作或经商的人才返乡创新创业。二是强化回流农民工服务保障。出台《绵阳市涪城区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三十条措施》等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园(孵化园)为优秀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服务指导,在要素保障、金融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吸引112人返乡创业,指导实施稻虾共作、蚕桑养殖等创业项目36个。三是广泛培育乡村人才。通过区级统一培训会、乡镇技能培训点、实践实训基地、农民夜校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层科教文卫人员、农技服务人员等70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力量的综合素质、致富能力和服务水平。
夯实“头雁”强化机制,村社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着眼乡村振兴的“头雁”力量,通过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管理监督、充实后备力量等措施,奋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村社干部队伍。一是全覆盖教育培训。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以党校培训+现场教学为主要方式,全覆盖培训行政村、村改居、场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246人,进一步提升了村社干部队伍的党性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强化管理监督。健全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制度,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淘汰了7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村“两委”干部,让村干部时刻保持危机感,促使其全力以赴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村干部履职承诺制度,使村干部自加压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充实后备力量。努力在年轻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中挖掘思想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奉献意识强的人才,将其中86人纳入村社后备干部库,做好对口联系和重点培养,进一步强化了乡村振兴“头雁”人才储备力量。
健全奖扶激励机制,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全面激发。紧扣产业发展实际,发挥人才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奖励、扶持、激励措施,切实促使广大乡土人才有激情、能创业、创成业。一是评选产业带头人。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强、农技农艺水平高、贡献实绩突出的优秀乡村人才评定为“涪城区高层次人才”进行纵深培育,促其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目前,涪城区拟评选出首批高层次人才30余名,其中乡村振兴类人才6名。二是做实金融扶持保障。采取“金融机构+农村产权(土地收益)+政府风险金”“政府+银行+保险”等模式,有效解决创业人才、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2800万元、各种涉农贷款180亿元。开展价格期货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特色种养殖政策性保险,政府共投入财政资金741.4万元,截止目前理赔579万元,着力降低人才创业生产性风险。三是强化创业奖励措施。对获得“三品一标”及各级品牌农业认证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5万元不等奖励, 今年共发放奖补资金50余万元;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对在指定规划区域流转土地发展绿色粮油种植、特色水果等特色种植业,流转土地按照50亩以上、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300元/亩—800元/亩不等的奖补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市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称号的给予1万元—30万元不等的奖励。有力激发广大各领域、各层面人才投身乡村,留在乡村,努力创新创业、带头致富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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