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坚持四个不放松有序推进基层调解
一是坚持分类推进不放松,确保调解机构阵地切实规范。因地制宜布局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条件,落实“五个一”,固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组织基础,截止目前共建立乡镇(街道)基层调解中心23个、区级主管部门行业调解委员会7个。利用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基层调解工作的典型辐射,推动辖区65%以上规模企业陆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是坚持队伍建设不放松,确保调解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借助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扩编机会,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奠定乡镇(街道园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基础。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台账,坚持对现有120名调解员队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人社系统调解员专题培训。
三是坚持精细管理不放松,确保调解工作短板及时完善。坚持分时段、分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解组织检查指导工作,以查促改,查改结合,推动工作落实。有计划到用人数量大、劳动争议多的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建立全区基层调解工作线上交流群,发挥工作对接、业务交流、经验分享的多功能效用。
四是坚持探索研究不放松,确保调解责任机制创新落实。建立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基层调解工作考核细则》,会同区政法委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全区综治(平安)工作目标考核。建立调解与裁审的衔接机制,会同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协作机制,将基层调解工作贯穿和衔接到仲裁和诉讼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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