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三“着力”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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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一是着力扩大基层调解组织覆盖面。按照“办案有机构和场所、调解有人员和规范、工作有制度和保障”的目标,指导乡(镇)及试点区属企业、试点区级机关分类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并根据各单位建设情况作出具体完善意见。截止目前,已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基层调解组织86个,实现了乡镇(园区、街道)劳动人事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着力提高基层调解能力。以会代训和***开展业务指导相结合,围绕调解员的职责义务,劳动争议调解依据,调解步骤、方法,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各基层调解组织已调解成功劳动争议案件102件,涉及102人,涉及金额51.5万元。三是着力完善考核机制。积极协调区政法委,率先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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