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六项措施强化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
按照省、市相关公益性岗位管理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公益性岗位使用流程,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
一是规范岗位申报。用人单位将用工信息向所属乡镇劳保中心进行备案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分布表,明确岗位范围、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资待遇。
二是岗位信息公开。各乡镇劳保中心按单位上报的信息及分布表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群众了解,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参与。
三是岗位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如有愿望参加公益性岗位,就自愿填写从事公益性岗位申请书报所属乡镇劳保中心审批。
四是推荐岗位就业。各乡镇劳保中心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用人单位根据申请人情况决定是否吸纳就业,并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录入系统。
五是岗位动态管理。对公益性岗位出现变动或空缺的及时按流程进行补充;对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加公益性岗位的要出具书面报告;对用人单位在使用公益性岗位中出现管理不善的减少或取消公益性岗位名额。
六是强化岗位监管。县就业局联合县纪委监察、检察院、财政局、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申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在“安县政务网”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安县人社局 赵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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