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社局严把关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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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自《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安县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安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为12家申请单位办理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为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安县人社局及早筹划,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同时,面向用人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指导,详细讲解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按流程申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安县人社局 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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