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社局多措并举率先推进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全市老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会后,安县人社局多措并举、整体联动全力推进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截止10月22日,全县共办理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089 人,其中超龄人员451人。
一是主动作为。安县人社局根据前期摸底、调研、基层掌握的情况,结合全县失地农民的现状、实际,及时将全市工作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拟定了《安县第六次办理失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对该《意见》进行了讨论,就本次办理工作相关问题的处理、办理流程和其它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意见》,并将本次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由县督查办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细化责任。根据前期各乡镇摸底上报的13438名未参保人员按2014年底前完成60%,2015年底前完成20%,2016年底前完成20%分解下达给各乡镇。组织召开了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会。县委书记廖雪梅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从维护失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将惠民工作办好办实。县人社局实行班子成员分乡镇联系指导督促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每周1天以上到乡镇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工作开展中的具体问题,指导问题的解决与处理。
三是吃透政策。县人社局4次召开业务经办股室会议,就本次办理工作依据的川办函〔2009〕302号文件进行研判、分析,要求在经办过程中严格按照302号文件执行。组织乡镇劳保中心和业务经办股室全体职工召开了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业务培训会,就参保政策、宣传解释、组织动员等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对各乡镇收集到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确保政策宣传不走样。
四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今日安县》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让老百姓对参保程序政策一目了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组织人员走村入户为群众讲解政策,面对面答疑解惑,和群众算经济帐,引导群众自觉参保缴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人社局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立失地农民参保政策法规宣传窗口,由五名分管领导轮流和一名工作人员到窗口值守,给前来咨询的失地农民进行政策解释、解答。
五是有序推进。县人社局制定了参保缴费经办流程,下发到乡镇、村(社区),方便群众参保。在一楼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张贴标识,减少参保群众“往返跑”。在业务经办中,通过增派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一站式”办理,加快工作进度。各乡镇劳保中心对失地农民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收集,对能当场答复的现场进行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登记在册,在及时与县局沟通联系后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在10月底前,分乡镇集中办理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使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能及时领取退休待遇。11月起根据工作进度办理未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推动参保缴费缴费工作有序展开。
(安县人社局、局养老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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