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个体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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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16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根据此数据,我市2017年征收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已出炉。缴费共分为7个档次:40%档次年缴费金额5263.2元;50%档次年缴费金额6578.4元;60%档次年缴费金额7896.0元;70%档次年缴费金额9211.2元;80%档次年缴费金额10526.4元;90%档次年缴费金额11841.6元;100%档次年缴费金额1315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全市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跨年度将不再办理个体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养老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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