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本级企业招用员工“打包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申请办理员工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保转移、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办理、社保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开具调档函等。
(二)适用对象:招用人员后需要到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政务事项的企业或个人。
二、事项办理类型
前审后办
三、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三)《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四)《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豫人社养老〔2010〕1号);
(五)《关于军人推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
(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七)《关于省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52号);
(八)《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九)《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2〕117号);
(十)《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2〕4号);
(十一)关于印发《河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6〕9号);
(十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十三)《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十四)《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十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十六)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十七)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十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十九)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二十)《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0号);
(二十一)《***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二十二)***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二十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四、受理机构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五、决定机构
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办机构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一)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参保的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企业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明确要将新招用职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申请办理职工档案接收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企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新招用职工之前人事档案存放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申请办理职工调档需要具备的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打包一件事”办理事项清单;
(二)《建立(恢复)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企业)》原件一份(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的需提供);
(三)《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原件一份(申请办理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的需提供);
(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需提供);
(五)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就业创业证》申领、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
(六)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的需提供);
(七)申请人电子照片(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大小15-60K,像素358*441)(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的需提供);
(八)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盖章)原件一份(申请办理就业登记的需提供);
(九)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申请办理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
(十)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离职人员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原件一份;户口在本地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不在本地的提供在本地工作证明原件一份(申请办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
十、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线上申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或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现场申请。
(二)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经办一审核一审批一办结一送达。
(一)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线上申请、或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现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接受申请后,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局综合窗口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推送到相关机构。
(三)人力资源、社保、失业、就业、劳动关系等部门或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自行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结结果分别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限时办结(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即时办理(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开具调档函)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完成职工社保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就业登记、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或者《人事档案转出通知》
十六、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作出办理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二)送达方式:业务大厅窗口自取、自助机查询打印、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办理,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信阳12333微信公众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获取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指南。
(三)决定机构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相关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一)电话咨询:12333热线。
(二)现场咨询: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自助设备查询。
(二)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