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本级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打包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申请办理参保员工增减申报、欠费申报、社保转移、劳动用工备案、人事档案委托管理或者调取等手续。
(二)适用对象:招用人员后需要到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政务事项的企业或个人。
二、事项办理类型
前审后办
三、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四)《******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八)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五)《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七)《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全文;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九)《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 号);
(十一)《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2〕117号);
(十二)《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2〕4号);
(十三)关于印发《河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6〕9号);
(十四)***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十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十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四、受理机构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五、决定机构
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办机构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一)行政区城内依法成立参保的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企业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明确要将新招用职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申请办理职工档案接收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企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新招用职工之前人事档案存放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申请办理职工调档需要具备的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打包一件事”办理事项清单;
(二)《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原件一份(申请办理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的需提供);
(三)备案职工简历原件一份(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需提供);
(四)录用职工花名册原件一份(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需提供);
(五)身份证原件一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开具调档函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本人和代办人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及委托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六)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需提供);
(七)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离职人员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原件一份;户口在本地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不在本地的提供本地工作证明原件一份(申请办理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
十、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线上申请、或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现场申请。
(二)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经办一审核一审批一办结一送达。
(一)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线上申请、或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现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接受申请后,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局综合窗口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推送到相关机构。
(三)人力资源、社保、失业、就业、劳动关系等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自行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结结果分别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限时办结(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即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费率欠费补缴申报、开具调档函)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完成职工社保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欠费补缴申报、劳动用工备案、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十六、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作出办理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二)送达方式:业务大厅窗口自取、自助机查询打印、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申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打包一件事”办事的,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信阳12333微信公众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获取企业申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指南。
(三)决定机构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相关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一)电话咨询:12333热线。
(二)现场咨询: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自助设备查询。
(二)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