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明显
2019年,市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 财政厅 税务局 医疗保障局 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13号)文件精神出台了《信阳市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新政策。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率已降至16%,降费涉及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1095家,参保职工44.66万人,5-12月因降费政策减征社保费4.19亿元。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单位缴费比例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降为0.3%),同时,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5—12月因降费政策共计减收失业保险费4769.99万元,各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负担明显下降。工伤保险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50%的政策,由0.2%—1.9%下调到0.1%—0.95%,2019年全市参保单位全部享受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5-12月,全市工伤保险降低费率共减征2271.24万元。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共减征社保费4.89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