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全省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的通知》(豫人社法制〔2015〕XX 号)和信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督导体系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体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对象和内容
督导的对象为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研讨情况、推行行政指导情况、执法方式规范化情况、执法职权规范化情况、执法队伍规范化情况、执法程序规范化情况、执法监督规范化情况、执法保障规范化情况、基层行政执法调研情况,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总体要求、具体内容、推进步骤和督促检查措施等。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30日前)。根据省厅和市政府要求,市局选取了4个单位作为我市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各县区人社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以实施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交流和研讨,提升服务型行政水平。各县区人社局要及时将本单位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的文件、照片、视频、信息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局法规调研科(相关材料发至 xrsfgdy@163.com),市局将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通报、督促检查、相互交流,从而促进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三)检查总结阶段(11 月下旬)。各县区人社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帮助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执法机构有效开展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上报市局法规调研科。市局拟于 11 月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加大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推
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制度、措施和效果,提升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局拟在下半年组织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单位整体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对本系统整体推进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