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新突破
我市鼓励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新突破
一是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将贷款对象由原来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扩大到全市所有有创业愿望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的人员。二是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一般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由一般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