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我省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试点项目
11月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该局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一批团体标准试点项目,旨在促进团体标准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据了解,申报的团体标准试点项目应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实施管理规范、应用效果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经省(市、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领域、产业聚集区等范围内有标准内在需求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申报范围为: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但需要在相关行业领域、产业聚集区等范围内用标准技术手段进行规范的,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但在相关行业领域、产业聚集区内技术水平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以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省级社会团体申报的项目,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各市、县社会团体申报的项目,报送至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省市场监管局将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采取资质审核、资料审查、标准查重、专家论证等方法,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必要性综合评估。(记者: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