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8年以来,新沂市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市“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明确由新沂市人社局牵头,联合住建、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宣传引导。每年开展法治宣传“八进”及“谁执法、谁普法”等各类活动80余场,发放宣传和维权材料1.9万余份。深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保障为先。一是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保障工资支付。每个月底检查项目实名制考勤表、拨款工资的银行回执、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明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签字确认及公示照片。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2018年以来,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率94%。
三是坚持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牵头统筹作用,联合公安、住建、司法、市场监管、总工会等多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劳动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结合,重拳打击侵犯农民工权益行为。2018年以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43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26份,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2件,为179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335.6万元,公安机关立案11件,拉入劳动保障诚信黑名单6家,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
四是坚持创新维权。创新社会治理新思路,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网格”、“进园区”行动。在人社局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两个园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派驻公职律师任调解室主任,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在市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窗口,选派15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进驻17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仲裁、法律诉讼、人民调解实时对接,欠薪案件即刻响应、快速衔接,建成一日内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有效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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