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7月28日,荥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荥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淑霞,副主任赵炎利、饶泽寿、任宏宙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荥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文霞,副市长海鸥,市政府党组成员、群工部部长李建业,人民法院院长崔浩,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荥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泽寿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此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听取并审议了荥阳市发改委主任陈新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李凤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崔浩所作的《关于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周艳丽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周艳丽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任前发言。
会议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荥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情况的报告》、《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