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启动2015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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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1月30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管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新密市于2月21日起开始对已经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对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享受就业和扶持政策及证件使用等情况进行核实,至4月15日截止。逾期不办理年审的,持证人将不再享受2015年度就业扶持政策。
此次年审的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由新密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非新密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在年审范围。持证人须携带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新密市人才劳力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如果持证人就业失业状态发生改变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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