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八项措施应对肺炎疫情对社保经办工作影响
市人社局八项措施应对肺炎疫情对社保经办工作影响。一是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参保人权益;二是要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人员聚集;三是要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等必要措施,并设置警戒线、配备疑似病例留观场所。四是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及时落实相关待遇。五是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逾期办理社保缴费(不含医疗、生育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六是密切监测返岗人员参保情况。监测参保人数变化情况,及时评估疫情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影响。七是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和现场业务办理,做好疫情自身防控。八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APP、12333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倡导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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